滁州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校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2-01-04   责任编辑:张纪成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在全校广大师生共同努力下,我校于2020年成功获批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为持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巩固提升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成果,积极助力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典范城市。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和《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文明创建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和《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强弱项,补短板,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行动,精心组织,严密实施,确保在短期内取得显著成效。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0-12月为专项行动时间。在专项行动结束后,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机制,确保文明创建各项工作常态长效。

三、专项行动内容

1.师生文明教育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关于印发<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滁创建指办〔2021〕12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文明创建教育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创建知识、文明理念普及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实现全体师生知晓基本创建知识、自觉践行文明规范的目标。

主要举措:

1)加强学生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滁州学院师生文明手册》,确保学生能够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校园创建’‘六标准”“志愿服务精神”“高校学生行为准则”“滁州市文明16条2.0版”等内容,自觉树立文明理念。严格要求学生遵守文明规范,具体内容包括:遵守校园电瓶车辆管理规定,规范行驶和停放。公共场合举止得体,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争吵谩骂,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卧躺公共座椅,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乱丢烟头,打喷嚏、咳嗽掩口鼻,践行“光盘行动”,在校外自觉服从交警和文明劝导人员管理。(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2)组织开展日常学风督察活动。实行学风督察日常化,发现学生不文明行为,立即制止并给予批评教育。(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3)加强教职工宣传教育。印发教职工文明创建告知书,对全校教职工提出遵守文明规范具体要求。组织开展文明创建专题学习,积极引导教职工严格自律,自觉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切实加强师德修养,争做文明创建的表率。(责任单位:宣传部;教师工作部;工会)

2.校园交通管理

目标任务: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校内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校政〔2020〕62号)、《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政〔2019〕74号)、《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关于印发<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滁创建指办〔2021〕12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校园交通管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校园内少数人电动车不上牌、骑行不带头盔和车辆违规行驶、停放问题,实现校园所有车辆牌照齐全、驾驶规范、停放有序的目标。

主要举措:

1)强化校园门禁管理。无牌无盔的电动车骑行者禁止进入校园。(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2)及时清理校园停放的无牌电瓶车。对无牌车立即督促上牌,对无人认领的无牌车及时清理出校。(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3)适当增划车辆停车线。加强现场调研,对满足不了实际停车需要的地方及时增画停车线。(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4)持续开展交通卡点执勤活动。继续在主干道路口、食堂门口、教学楼、操场等地设置日常交通管理点,加大督查力度。对经教育不愿改正的,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将涉“两卡”、刷单、电动车违规骑行等行为纳入学生违纪处分的通知》(校政学工〔2021〕57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印发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校政〔2019〕74号),按规定给予处理。(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3.无烟校园建设

目标任务: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一函〔2014〕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滁创建指办〔2021〕12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无烟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学生公寓等室内区域吸烟和公共场所吸游烟、随地丢烟头等问题,实现室内场所吸烟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吸游烟、随地丢烟头行为明显减少的目标。

主要举措:

1)开展禁烟专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途径对师生开展禁烟宣传教育,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让远离烟草成为师生的自觉行为。严禁师生在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运动场、公寓等室内区域吸烟,严禁师生在公共场所吸游烟、随地丢烟头。(责任单位: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团委;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2)开展禁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吸烟有害 关爱健康”“烟头不落地 校园更美丽”“拒绝吸烟,清新校园”等为主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拒绝吸烟”签名承诺、“烟头清扫”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广大师生自觉戒烟。(责任单位:工会;团委)

3)加强地面烟头日常清扫。将地面烟头清扫列入校园日常卫生保洁重点内容,安排卫生保洁人员对主干道、公共区域、地砖缝、绿化带、墙角等区域的烟头进行常态化清理。(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4)营造校园浓厚禁烟氛围。在教学楼、实验楼、行政楼、食堂、宿舍、操场、大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识和控烟宣传海报。通过校园宣传栏、电子屏、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对无烟校园建设进行广泛宣传。(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4.环境卫生管理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关于印发<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滁创建指办〔2021〕12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环境卫生管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垃圾清理不及时、杂物乱堆乱放、垃圾桶使用不规范、校园卫生死角等问题,实现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的目标。

主要举措:

1)做好每日卫生保洁。对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主干道掉落的枯枝树叶及时打扫清运。加强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区域的卫生保洁,做到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内部无堆积垃圾,食堂内部和周边区域地面无明显油污,各场所公共卫生间设施齐全、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规范使用垃圾桶。按照垃圾分类要求,规范放置带有清晰标识的垃圾桶。对于破损或脏污垃圾桶,及时更换或清洗,确保校园内放置的垃圾桶分类规范、标识清晰、桶身干净、摆放整齐。(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3)全面清理乱堆乱放的杂物。对校园内各个场所、教职工宿舍区域和楼道内堆放的杂物、废弃物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置。(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4)认真清理卫生死角。对校园偏僻处和墙角、楼梯井、绿化带等隐蔽角落,全面排查,确保不出现脏乱差卫生死角。(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5.基础设施维护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等指标体系,开展基础设施维护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校园各类公共设施出现的破损锈蚀等问题,实现校园内公共设施齐全完好的目标。

主要举措:全面排查路面地砖、健身器材、护栏、电箱、无障碍设施、“三防”设施、依附于墙体的设施等,发现破损、生锈等问题,立即安排更换或维修,并做好常态化日常维护。(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6.校园绿化养护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滁州学院关于印发绿色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校政〔2021〕34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校园绿化养护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校园主次干道路边区域草皮枯死、黄土见天的问题,实现校园主次干道路边无明显泥土裸露的目标。

主要举措:全面排查校园各处绿化,对于因干旱缺少维护而出现的黄土见天现象,立即补上草皮,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对于因师生经常性走动而造成的黄土见天现象,根据实际,通过增设护栏、提示牌或者铺设小路的方式加以整改。(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7.电线缆线清理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关于印发<开展文明创建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滁创建指办〔2021〕12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电线缆线清理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校园内少数人员私拉电线充电、部分区域电线缆线“杂乱密”的问题,实现校园内无飞线充电、空中缆线整齐规范的目标。

主要举措:

1)组织开展校内排查。全面排查教工宿舍、食堂、教学楼等区域,严禁在外墙和楼道内私拉电线,发现一例,清除一例。(责任单位:安全保卫处)

2)及时开展联合行动。联系电力、电信等有关部门,切实解决空中“杂乱密”缆线问题。根据实际需要,疏堵结合,适当补充教工宿舍、食堂等处的充电设备。(责任单位:后勤管理与基建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

8.校园包保责任区落实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滁创建指办〔2021〕23号)、《滁州学院校园文明劝导分片包干责任区实施方案》(宣〔2019〕6)等文件要求,开展校园文明包保责任区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校园文明包保责任区人员安排不到位、服务职责不清、工作纪律不严的问题,实现校园各包保责任区文明劝导志愿服务人员及时到位,认真履责的目标。

主要举措:

1)开展志愿者专题培训。组织志愿者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滁创建指办〔2021〕23号)、《滁州学院校园文明劝导分片包干责任区实施方案》(宣〔2019〕6)、滁州学院师生文明手册等文件资料、让志愿者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团委;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2)加强文明劝导服务。严格落实《滁州学院校园文明劝导分片包干责任区实施方案》(宣〔2019〕6),责任单位对包保区域开展常态化文明劝导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上报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单位:团委;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9.校园文化氛围营造

目标任务:根据《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2020版)、《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创建考评标准》(2021版)等文件要求,开展校园文化氛围营造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文明创建公益广告、文化景观设施不够多的问题,实现公益广告、文化景观设施数量质量双提升的目标。

主要举措:在校园主次干道、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等区域广泛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国文明校园创建标准”“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新替换。结合校园景观整体布局,在校园内合理安置公益小品、“好人”长廊等文化景观设施,让校园文明创建氛围更加浓厚,师生能够随时随处接受校园文化熏陶。(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把文明创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责任,主动谋划,深入一线,积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2.加强宣传动员。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加强本单位师生的教育引导,及时传达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内容,教育引导师生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要依托各类宣传媒体,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宣传展示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成效做法。

3.加强督查调度。校文明办要围绕“专项整治”开展全覆盖督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及时进行交办落实。对于落实工作不及时、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进行通报并责令及时整改。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调度会,推动解决文明创建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4.加强考核奖惩。各二级学院、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职责,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将与各二级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紧密挂钩,师生文明创建表现情况将与评优评奖、文明奖发放直接挂钩。对于因不遵守文明创建规定而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滁州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