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第八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的通知
文章作者:校文明办  发布时间:2023-05-10   责任编辑:吉晓华

各基层党委,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总工会、共青团安徽省委、安徽省妇联、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推选第八届安徽省道德模范的通知》(皖文明办〔2023〕8号)精神,请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好第八届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推荐类别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每个单位可选择一个类别推荐一人

二、推荐标准

1.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2.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被群众广为颂扬。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要在5月10日前将安徽省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和详细文字材料(包括:10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3000字左右的详细文字材料、一寸近期免冠彩照)报送至校文明办(行政楼431),同时将以上材料和候选人照片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zjc@chzu.edu.cn。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张纪成,0550-3510020。

 

                                校文明办

  2023年5月8日